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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
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国家创业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全国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现占地81.52万平米,校舍建筑面积54.06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0.95亿元,馆藏文献491.24万册(纸质图书142.4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3亿元,下设19个教学单位和3个科研单位,开设59个本科专业,42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及研究生(联合办学)、留学生计16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兼容,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现有教职工1226人,其中专任教师946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22人,占专任教师的44.6%;硕士以上学位775人,占专任教师的81.92%。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专家津贴获得者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18人,攀枝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60人,攀枝花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
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50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部级项目297项、市厅级项目559项、横向项目343项、科研经费2亿余元。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158项,其中省(部)级16项、市(厅)级98项;社会科学类131项,自然科学类27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11篇,SSCI、SCI、EI、CPCI收录源刊上发表论文1165篇。出版专著(编著)、译著教材420部。专利授权2309件,其中发明专利218项。
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省级精品课程11门;建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43个,其中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5个,攀枝花市岩矿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科研平台16个。
近年来,立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740余项,直接受益学生3000余人,孵化学生创业项目136个,成功孵化企业37家,实现创业就业近600人,带动参与创业大学生近11000人次。学生在各项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071项,其中国际级获奖13项,国家级获奖194项,行业协会获奖1303项,省级获奖561项。
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广泛。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合作开展教师和留学生的培养、文化互通和科研交流,8名本科留学生已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现有在读临床医学本科留学生64名。2017年承办了中国(四川)——尼泊尔卫生医疗人员研修班,是我省首次承办的国际医疗卫生培训交流项目,也是攀枝花市承办的首个国际交流培训项目。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6万余人,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勤奋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被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遴选为“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二、考生热点关注
----攀枝花不止是花的名字
简历—精神:开放、诚信、文明、和谐
地理位置:四川省南部
人均GDP:连续多年位居四川第二
人口:103.91万
家庭—有“米、有盐”(米易县、盐边县)
有“东、西””(东区、西区)
有“人”(仁和区)
荣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中国钒钛之都
中国阳光花城
中国康养胜地
四川南向开放门户
国家创业城市
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世界卫生组织第二批公布中国健康城
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山水园林城市
----学校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
学校位于市中心,校园绿草成茵、绿树成林,鸟语花香,湖波荡漾,环境优雅,独具南亚热带特色风光,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攀枝花处于成昆线上,全国多次列车直达或经停,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北京、重庆、西安、南京、上海、深圳、武汉、成都有直达飞机。
----被我校录取的可能性
从近几年出档情况看,普通类四川省本科一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10分左右,本科二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40分左右,专科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200分以上;省外全为本科批次,随机性较大,一般高出省控线20分以上。其他类别详情请见后。
----学校办学层次
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理念及特色
在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明确了“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植根攀西,服务资源开发;以工为主,躬耕应用技术;校地相融,政产学研合作;知行合一,育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生源计划及范围、在四川的招生批次
2020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拟招生总计划为4100名,其中本科3800名,专科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我校在四川省的招生类型及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含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专科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艺术类专科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等六个类型及批次。
----学校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录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美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省份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录取时需考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5)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徒手画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新生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攀学院教 〔2011〕165号)规定,新生入学后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其中专科学生申请时间在报到注册以后,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在学习一学期以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综合情况予以办理。
----学生是否有出国留学的机会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国外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瑞典哈姆斯塔大学、美国杜鲁门大学、东密西根大学、泰国商会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游学、访学、交换生等多项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建校以来,为社会各条战线输送数万名合格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和骨干力量;我校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勤奋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在四川、重庆、云南、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建立了100多个专业化的实习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4%以上,2005年以来学校年年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对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的济困助学和鼓励措施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三、拟招生专业
攀枝花学院2020年本科拟招生专业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名称备注智能制造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
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机器人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经管学院
工商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
会计学本科四年管理学
物流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
市场营销本科四年管理学
财务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四年
经济学生化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四工学
生物工程本科四工学
环境工程本科四工学
园艺本科四
农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四年工学
软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网络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四年理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四年工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本科四年工学工程管理本科四年工学
测绘工程本科四年工学建筑学本科五年工学城乡规划本科五年工学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五年医学钒钛学院
冶金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工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四年工学
采矿工程本科四年工学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
环境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
产品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四年艺术学康养学院
护理学本科四年理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新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四年文学
商务英语本科四年文学
翻译本科四年文学人文社科学院
法学本科四年法学
旅游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
汉语言文学本科四年文学
秘书学本科四年文学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攀枝花学院2020年专科拟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备注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电子技术
专科
三年
艺术学院
雕刻艺术设计
专科
三年
康养学院
护理
专科
三年
拟含招对口高职
助产
专科
三年
拟含招对口高职
人文社科学院
学前教育
专科
三年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2019年各批次调档情况
2019年各批次调档情况省份层次科类原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调档比例调档线高出省控线较去年备注全国四川本科一批次理科100100100%103省控线:547调档线:557本科二批次文科319319100%425省控线:472调档线:514理科19401940100%462省控线:459调档线:505专科批次文科7186100%31717省控线:150调档线:467理科6680100%2955省控线:150调档线:445对口高职本科5050100%2919年首次本科招生省控线:479调档线:508专科2525100%286156省控线:140调档线:426艺术本科批不分文理144144100%378省控线:200调档线:237艺术专科批不分文理3030100%746省控线:165调档线:239省外本科文科105105100%各省不一样本科理科159159100%各省不一样本科艺术2626100%各省不一样备注:具体各省各专业近几年录取详情请查询攀枝花学院招生信息网
热忱欢迎广大有为青年学子报考攀枝花学院!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812)3370868 5712507
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枝花学院招生手机网站
攀枝花学院招生公众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
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
会计与
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
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动画、音乐学、音乐
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
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
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金融学、
税收学、法学、英语、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
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
风景园林、城乡规划、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物联网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
中文全称: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全称:JINAN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9。
第六条
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
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条
录取批次:本科第一批、本科批。
第九条
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十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就读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的学生,符合双方学位授予要求的将同时授予暨南大学和伯明翰大学两校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
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并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宣传的招生宣传组。
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细则(重要!!请详细阅读)(一)投档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
(二)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和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在广东省,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
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
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
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本科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各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执行。
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
录取要求如下: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
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术科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其中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要求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
各专业依据各省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设如下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安徽、云南、四川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且专业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前提下,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术科联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合成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术科联考成绩×2.5×40%。
以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分别认定为A、B、C三类,其中A、B类考生,在达到相应录取条件前提下按照公示名单等额录取;C类考生在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分项目择优录取。
在项目指标数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运动等级、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
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值择优录取。
更多详情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规章制度。
(八)
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
具体办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规章制度。
(九)
体育教育专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各省无投档规则,则按照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择优投档。
(十)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二)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
第六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经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
药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7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微信公众号: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4室
邮编:510632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0-85227073。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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