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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年开始,2003年就已经招生过了,你可以去看看。
以下是曲阜师范大学综合介绍
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是山东省重点大学。学校座落于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的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设有新校区。建校以来,形成了“勤奋、朴实、团结、进取”的优良校风,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8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山东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25个院系,51个本科专业,25个研究所,2个博士点,45个硕士点,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山东省激光偏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儒学研究基地。
学校聘有院士2人,特聘教授5人,教职工2200余人,专职教师1020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82人 ,副教授、副研究员40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9人,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0人,享受政府特贴23人。
高质量的本科教学一直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现有研究生、教育硕士16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职业教育在读生22000余人,成人教育在读生26000余人,学科专业涵盖了文、理、工、法等9个学科门类。近年来,按照高等教育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学程分段、方向分流”的培养模式,积极深化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程,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毕业生向来以“作风朴实,业务扎实”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在1995年、1997年原省教委组织的两次全省高校教学工作评估中,学校均获得全省本科师范院校第一名的好成绩。在1996、199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一等奖。1996年以来,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一直保持在16%以上,2001年达32.67%,部分专业高达67.32%,2002年考研率达35.05%,2003年达35.08%。
学校科研工作硕果累累。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项目在内的一大批高层次科研项目,在孔子儒学、基础数学、激光偏光技术、运筹学、
自动化、中国古代文学等学科领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1998年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8项(其中国家级29项),获科研经费1500余万元,发表论文7008篇,出版著作532部,取得科技成果49项(其中国际水平9项,国内领先39项),获科研奖励268项(其中省级以上103项),根据国家科技信息研究中心公布的1989-1998年发表<SCI>论文10年统计结果,我校发表<SCI>论文数在全国高校居第83位,在山东省居第4位,在全国师范院校居第13位,在山东省属师范院校居第1位。2000年学校在全国高校<SCI>论文排名中列第51位。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目前,拥有硕士学位授予点45个,学科专业涵盖
哲学、
法学、
教育学、文学、
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门类。有16个学科专业获准开展了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在12个方向开展了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1996年以来,毕业研究生考博率一直保持在20%以上,2001年达40%,2002年高达45%。
继续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学校拥有全国第二个成人教育硕士点,曾获得过两项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过一项国家教育科学重点科研项目,在两次教育部成人教育质量评估中都名列全国前6名。
学校作为山东省儒学研究基地,孔子儒学研究成绩突出,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孔子文
化学院是国内高校唯一的孔子研究专门机构,现有校内专兼职科研骨干60余人,其中教授20余人,聘请了方克立、李学勤等4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院承担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九五”重点课题多项,办有《儒学研究动态》,每年出版《孔子儒学研究文丛》,多次举办国内外儒学学术会议,广泛进行学术交流,和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建立了业务联系,每年接待数百名访问学者和学习参观人员。2000年5月15日,依托我校的孔子文化学院和山东省儒学研究基地,我校与中国孔子基金会及海外投资者联合创办了中外合作孔子文化大学。
学校办学条件雄厚。占地2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188万册,其中关于孔子儒学的图书资料约30万册,曲阜文献、碑帖、地方志尤为丰富,数量位居全国高校之首。学校公开出版的刊物有《齐鲁学刊》、《曲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学数学杂志》和《现代语文》。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200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本科院校之一,先后与美、日、韩、法、俄、澳大利亚等国的23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主要招生院系:
孔子文化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中文系、政治系、历史系、外语系、教育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地理系、电教系。
二、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常见问题及解答
1.贵校的招生对象和条件是怎样的?
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美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专业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经所在单位批准均可报考。
2.怎样参加艺术专业的报名考试?
答:考生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龄、文化程度)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采集照片、领取专业准考证。
音乐学、
音乐表演、
美术学、
艺术设计、
绘画专业考生于指定时间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到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报到,参加专业考试。
书法专业考生于指定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到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报到,参加专业考试。
其他事宜
(1)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学校将于4月1日前向考生发出《普通高等艺术专业招生文化准考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3+X”统一考试。(不招收参加理科文化考试的艺术专业考生。对文化考试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2)音乐、美术专业考生体检、政审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时填报曲阜师范大学取得《文化准考通知书》的专业。
(3)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报名考试费、食宿、所需乐器(钢琴除外)、画具等一概自理。
(4)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三、曲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做好2004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曲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6”。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人才。
第五条 办学地点:曲阜师范大学设曲阜校区和日照校区两个校区,曲阜校区设在曲阜市,日照校区设在日照市。
第六条 办学特点:学校1955年设学于中国古代伟大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的故里——曲阜,深受优秀传统文化流风遗韵的熏陶,秉承“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古训,建校以来,形成了“勤奋、朴实、团结、进取”的优良校风,共为社会培养10万余名优秀毕业生;1985年创建日照校区,占地1300余亩,座落于日照滨海黄金地段,依山傍水,北交青岛,南连江苏,海陆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美,四季气候宜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第七条 招生机构: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地方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非学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数及退档壁垒的限制,非第一志愿考生难以保证录取;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我校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4、高考附加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执行。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6、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一般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十一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男女生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其他各项收费依照2004年省物价局及我校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奖贷措施
我校构筑了济困助学的完善体系。设立了华藏奖学金、戴维奖学金、“三好学生”等多种奖项奖学金;每生每月还享受国家师范类专业补助;联合驻地银行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教、助研、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此外,还给符合条件的部分学生酌情减免学费、发放临时性困难补助,启动了“一帮一,助学子”工程,发动教职工结对资助贫困学生,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等。
第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从江苏沭阳(宿迁)至江苏(滨海)怎样走方便,设计合理另加分
以下是不走高速的路线,
驾车路线:全程约115.7公里
起点:沭阳县
1.沿环岛行驶100米,稍向右转进入S326
2.沿S326行驶36.8公里,稍向右转进入S236
3.沿S236行驶700米,稍向左转进入S326
终点:滨海县
以下是走连徐高速,不过绕了点,
驾车路线:全程约204.0公里
1、起点:沭阳县
2.沿S245行驶2.1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京沪高速公路
3.沿京沪高速公路行驶30.8公里,直行进入连徐高速公路
4.沿连徐高速公路行驶62.6公里,直行进入沿海高速公路
5.沿沿海高速公路行驶92.0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坎滩淤线
6.沿坎滩淤线行驶700米,右前方转弯
7、终点:滨海县百度地图

临沂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办学定位: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1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临沂大学是山东省属普通高校,山东省特色名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沂蒙革命老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也是一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的革命老区大学。
红色基因浓厚。抗大一分校在沂蒙根据地办学期间,1941年抽调部分干部教员与中共滨海地委共同创建滨海中学,后改称滨海建国学院,学校不断发展,校名几度更迭,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临沂大学。学校建校近80年来,根植琅琊文化沃土,传承抗大基因,弘扬沂蒙精神,积淀形成“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和“实”的校风,铸就“能吃苦、善创新、敢担当、乐奉献”的临大特质和“团结包容、崇实尚贤、艰苦创业、勇于争先”的临大精神,形成革命老区大学鲜明的办学特色。
办学条件优良。学校占地6000余亩,校舍面积1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97亿元,建有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一流、规模居全国高校前列的教学设施。设有27个学院和费县校区、沂水校区2个分校区, 开设95个本科专业,涵盖11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38711人;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28人,硕士生导师41人,国家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74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158万册,为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荣获国家级“绿化示范单位”称号。
育人质量过硬。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沂蒙精神融入育人体系,将创新创业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传承红色基因,培育“临大特质”;实施“一二三四”融入式协同性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五依托、五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探索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改革试点项目4个。近三年来,获批国家级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项、省级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项目50余项。现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山东省一流课程24门。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400项,位居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第265名。学生就业创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大学生创业率连续三年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获批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
科研实力强劲。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凝练学科优势,突出科研特色,推进学术创新和创业,初步形成了文理见长、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应用学科特色鲜明的学科建设体系。建有山东省首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和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计划;建有9个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三年主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550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4项;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411项;在沂蒙文化、肿瘤诊疗、智慧物流、教师教育、资源环境与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
古生物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和鲜明特色,在中生代恐龙演化和鸟类起源研究方面发表《Nature》《Science》论文5篇,“自然指数”两度跃居全国高校前十。
服务成效显著。坚持为沂蒙服务的办学宗旨,实施服务沂蒙行动计划,与临沂市委市政府联合实施城校融合发展工作。对接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临沂市主导产业,集中打造12个应用型专业(群),获批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按照“政府搭台、企业注资、学校借势发展”建设模式,校地联合成立山东商贸物流研究院、山东沂蒙文化研究院、山东省肿瘤诊疗一体化技术工程实验室、水土保持与环境保育研究所、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研究院、精品旅游战略研究院等10余个应用型协同性研究院所,建有40多个产学研基地,与临沂市各县区、各开发区和规模以上企业签订120余项合作协议,合作开展200余个合作项目,向地方转让科技成果近百项,一大批应用性研究成果已经在沂蒙地区推广应用,成为服务地方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动机”,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交流合作广泛。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拓展与国(境)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与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韩国、意大利、新西兰、丹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7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台港澳地区的3所高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常年聘任外籍教师、招收留学生,在几内亚与科纳克里大学合作共建了孔子学院。与50多所国内外高校建立对口交流和学生互换访学等合作办学关系。
学校办学成绩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党建工作经验2次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典型材料;获批首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山东省沂蒙精神研究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承办全国高校党建组织员、山东省“第一书记”和全省大学生选调生等培训工作,发起举办沂蒙精神与群众路线研讨会、“三山一坡”革命精神研讨会和脱贫攻坚与革命老区创新发展研讨会、“传承抗大基因、弘扬沂蒙精神”研讨会等高层次学术会议,办学影响不断扩大。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招生信息网”(zhaosheng.lyu.edu.cn)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并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春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专业在常规批(本科)中招生;专科专业在常规批(专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外省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临沂大学各艺术专业(除统考专业)均参加2020年山东省高校专业联考平台,并认可其测试方案、分数计算办法、投档规则及相关专业合格证。获得专业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合格成绩。
(2)山东省联考专业:
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由
聊城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由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学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
济南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民族器乐的合格考生,主要招收二胡、板胡、柳琴、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民乐大提琴、民乐低低音贝斯等乐器演奏的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体育舞蹈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
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联考(由
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健美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舞蹈啦啦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舞蹈啦啦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0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
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山东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省外生源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
浙江省及天津市: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江苏省: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必测科目最低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最低要求为BC。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分数相同,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0]2号)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书法学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舞蹈学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学专业(含师范类、民族器乐方向),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舞蹈表演专业(含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方向),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收费退费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
财政厅文件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执行。
1、学费:本科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专科学费实行学年制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或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或方向)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等,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主体的多元混合式帮困助学体系,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2、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221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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